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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2008年年底免检标志尚能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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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王女士向早报反映,前天她在超市买了一箱牛奶,回到家后发现产品包装箱上赫然印着国家免检产品六个大字。王女士觉得很纳闷,国家质检总局不是在9月18日就已经发布公告取消国家免检了吗,怎么现在买的产品还印有国家免检产品的字样呢?

  商场:仍有许多免检奶

  昨天,记者在岛城几家大型超市调查发现,市民王女士反映的情况的确存在。记者发现天山雪纯牛奶的包装袋上都印着国家免检产品六个大字。另外,个别超市销售的蒙牛、伊利等品牌的牛奶包装箱上也印有国家免检产品字样,记者看到蒙牛乳制品的国家免检产品介绍:证书编号(2005),国免字(150230905),有效期: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。此外,记者还在部分奶粉的包装上也看到了国家免检产品标志。这些牛奶和奶粉的生产日期大都在9月下旬到10月上旬。当记者问超市相关销售人员时,她们都表示不清楚。对此,消费者方先生认为,既然国家质检总局取消了国家免检产品的称号,生产厂家就应该马上停止,这样才能让老百姓相信企业,否则总是感觉像被忽悠。

  质检局:还处于过渡期

  对此,市质检局张科长告诉记者,国家质检总局9月18日下发通知,要求各级质监局切实落实《关于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的公告》。通知要求,自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99号公告发布之日起,所有食品企业不再享有免检资格,不得再开展含有免检内容的广告等宣传活动。但是考虑到企业的现存包装浪费问题,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,为印有免检标志的产品包装使用过渡期,在此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,不作为违反免检标志规定查处。自2009年1月1日起,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,否则依法予以查处。

  据《北京晚报》报道,质检总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立即全部下架,停止销售,就地封存,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,批批检验。符合限量值规定的,须在单体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,才能重新上架销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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